学报编辑部首问责任制
为了更好地实现学报编辑部的工作目标,认真履行好学报编辑部工作职责,提高学报编辑部的工作效率,结合学报编辑部的特点,制定如下服务承诺制度:
1、首问负责制适用于编辑部全体编辑人员,凡第一个受理校内外作者投稿、咨询、查询、(包括来信、来电、来访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形式)的编辑人员为首问负责人。实行来电、来信、来访首问负责制。编辑部每位编辑,在接到来电、来信或接待来访,如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事宜,应认真负责地给予答复或及时处理;如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宜,应及时联系转交编辑办理或告诉对方承办人员的姓名及联系电话。
2、投稿者到编辑部办理稿件工作,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,应当及时办理,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;热情接待到编辑部投稿的教职员工;耐心、细致地解答教职工有关投稿问题;帮助作者按期刊学术规范写作。
3、投稿者提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的,首问负责人应当热情相待;属于本系统职责范围的,应当主动告知,并将投稿者的单位、姓名、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内容登记清楚,并负责转交给有关编辑;有关编辑应尽快与作者联系,详细了解情况并在规定时限内予以解决。如果有关编辑出差或暂遇责任不明确的事项,首问负责人应当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,并负责给予作者答复。
4、学报编辑部要坚持“质量第一”原则,按照国家有关期刊质量要求和评优标准,全面保证学报的政治方向、学术水平和编辑水平;健全征稿、审稿、编辑制度,健全稿件处理、稿酬发放和档案管理制度,实行科学化管理;加强内部建设,改进工作作风,提高服务质量;廉洁自律,增强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。
5、对自觉遵守首问负责制,主动热情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的编辑,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。对违犯本制度并造成不良影响者,经查实,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、通报批评、行政处分等处理。
6、学报编辑部设立违反首问负责制投诉电话: 0834-2580091
西昌学院学报编辑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