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昌学院学报限时办结制
一、限时办结是指校内外单位人员到学报编辑部办理职责范围内的事宜,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,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内办理完结或告之其不能办理的原因。
二、限时办结制的主要内容
1、会议议定事项应当在会议规定时间内办结;因故未能办结的,要向分管领导报告办理进度并说明原因;
2、收到的论文稿件,责任编辑应在一周内完成初审并按专业送审稿件,一般稿件应在两周内收回;审回稿件需要修改的应及时通知作者进行修改;每校出清样时间为两周;定稿后交常务副主编复审,最后由主编终审。编辑部应保证每期期刊在季末20号左右出刊。
3、对投稿者咨询的学报业务各类事项,应即时解答;暂时无法解答的,应说明理由,具体按《首问责任制》的有关规定处理;
4、在处理各项事务中,凡规范性文件有时限要求的,必须在时限内办理完毕。对没有时限要求的,属本报有关部门报送的办理件,且资料完整的,要从收到办理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;
5、对上级部门和领导督办、交办的事项,要按照督办、交办规定的时限要求办理完毕。未明确时限要求的,要在收到督办、交办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,因客观原因未能办理完毕的,应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原因及说明办结时限。
西昌学院学报编辑部